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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与实践 · 知行合一 · 下篇

知行合一(下):明觉精察,在行动中看清事情与自己

从完成任务到省察行动,在工作总结与日常实践中辨明事实、用心与影响,让认知进入下一次行动。

潘世荣 发布于

上一篇谈“知之真切笃实”,这一篇接着谈“行之明觉精察”。

阳明的原话是:

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。

我从中得到的一个启发是:行动不能只是往前做,还需要在做的过程中保持觉察与省思。

不过,阳明谈知行合一,主要关涉人的道德认识与践履,不能直接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经验总结或工作复盘。下面所谈,是我把这句话放回日常工作后的体会。

一、做过,不等于真正明白

阳明还说:

知是行之始,行是知之成。

这里并不是把知与行安排成“先学完、再行动”的两个阶段,而是在提醒我们,两者不能被割裂。

联系工作来看,我们常常把“做过”当成“会了”,把“完成”当成“掌握”。

一件事做了很多次,经验当然可能增加。但如果每次都沿用旧办法,不观察变化,不检验判断,也不反省自己的做法,重复未必带来进步。

有时,积累的只是熟练;有时,甚至是在不断重复同一种偏差。

行动中的学习,需要的不只是经历,还包括对经历的辨认。

二、工作总结,不能只证明自己做完了

为什么需要总结和复盘?

因为我们不仅要知道事情完成得怎样,还要弄清楚:结果是怎样形成的,自己的判断是否可靠,下一次应该怎样调整。

但不少总结仍然停留在任务清单上:

做了哪些工作,完成了多少事项,遇到了什么困难。

结果好时,容易归功于自己的努力;结果不好时,又容易把原因全部放在客观条件上。

客观条件当然需要分析。但如果总结始终无法触及自己的判断、安排和行为,就很难带来认识上的变化。

比如,一次培训之后,员工仍然没有稳定掌握岗位动作。

只写“培训已经完成,员工执行不到位”,还不足以解释问题。我们需要继续追问:是否说明了标准?是否安排了练习?有没有观察实际操作?反馈是否具体?当时是否过早地把“听过”当成“会做”?

这些追问,才可能让一次工作经历成为下一次行动的依据。

三、明觉精察,既看事情,也看自己的用心

我对“明觉精察”的体会,是行动中不能缺少清醒而细致的辨察。

一方面,看事情。

做法有没有起作用?结果是否符合预期?原来的原因判断是否得到支持?有没有出现新的影响和代价?

另一方面,也看自己。

我是在认真解决问题,还是急于证明自己正确?是在帮助对方成长,还是借着纠正错误发泄情绪?是在承担责任,还是只希望尽快把责任划出去?

这两方面不能分开。

只看结果,可能忽略形成结果的方式;只谈内心,也可能回避事情究竟有没有做好。

真正用心,不只是投入更多精力,也包括愿意检视自己的目的、方法与实际影响。

这种省察不必等到工作结束。发现对方没有听懂,可以当场换一种解释;察觉自己情绪上来了,可以先停一下;发现原有判断不成立,也可以及时修正。

觉察能够发生在行动之中,行动才不会只是机械推进。

四、从经历到认知,再让认知进入下一次行动

原来我曾用三句话表达这种成长:

实践家拥有经验,理论家掌握知识,哲学家引领思想。

现在看,更适合把它们理解为三种相互联系的功夫,而不是人的高低层级。

亲自去做,获得具体经历;整理经历,辨明其中的条件与规律;继续反思自己的前提与价值判断,认识才可能更深。

但经验不能急于上升为普遍规律。

一次成功,可能有偶然因素;一种方法有效,也可能依赖特定条件。总结得越认真,越需要交代它适用于哪里,又有哪些地方仍不确定。

同样,形成认识之后,还要回到新的事情中,观察它是否可靠。

这样的过程,才可能让工作不只是任务的重复,也成为认识自己、修正判断与增长能力的机会。

五、做好事情,也是在修正自己

原文中,我把“做好”与“止于至善”联系起来。这里需要保留一个分寸:儒家所说的“至善”,不能简单等同于工作效率更高、业绩更好。

把它放回日常体会,除了追求结果,也可以多问:

做事的动机是否诚实?对待他人是否公允?承担责任是否尽心?发现偏差之后,是否愿意改正?

有些工作完成了,却伤害了信任;有些数字改善了,却把代价转给了别人。这样的结果,仍然值得反省。

成长当然可能带来物质收获和外部认可,但它也体现在不那么显眼的地方:少一点自我辩护,多一点对事实的尊重;少一点急于控制,多一点理解他人的耐心;面对压力时,能够更清楚地作出选择。

这些变化未必立刻带来成功,却会逐渐改变我们做事与待人的方式。

对我而言,“行之明觉精察”的意义,是在行动中保持这份清醒:既把事情看仔细,也把自己的心意看明白,让理解与践行不断相互印证。

原典出处

《传习录》卷中·答顾东桥书;《传习录》卷上。

本文为个人阅读与实践体会;原典引文与当代工作中的应用理解分别表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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